小型環境空氣質量連續監測儀可以監測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二氧化硫、氫化硫、臭氧、甲烷/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氨氣等7種氣體。系統的所有設備都裝在一個機柜內,包括分析儀模塊、校準模塊、采樣系統、數據記錄器、無紙表格記錄器、通訊系統等,這樣通過電話線即可遠程獲取空氣質量數據。Ambirak系統采用微處理器控制,分布在系統各處的微處理器負責每秒鐘采樣一次,并監測錯誤狀態和執行安全協調設置,然后把數據發給分析儀的輸出設備。專用總線控制充當二級數據記錄器,用于處理并暫存長達24小時的測量數據的1分鐘平均值。監測數據的1分鐘平均值傳輸給計算機并儲存在硬盤上。Ambirak的遠程控制功能讓用戶可以在遠程控制實現AMBIRAK的所有功能。
小型環境空氣質量連續監測儀每日工作內容:
每天上午和下午兩次遠程查看站點數據并形成記錄,分析監測數據,對站點運行情況進行遠程診斷和運行管理,內容包括:
(1)判斷系統數據采集與傳輸情況。
(2)根據電源電壓、站房溫度、濕度數據判斷站房內部情況。
(3)發現監測數據有持續異常值時,在每日6時~23時出現的故障,應在4h內解決,其他時間出現的故障,應在第2天12時前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積極解決)。
(4)根據儀器參數信息判斷儀器運行情況。
(5)根據故障報警信號判斷現場狀況。
(6)每日檢查數據是否及時上傳至城市站、省站和總站并正常發布,發現掉線應及時恢復。
(7)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儀進行零點檢查,如果漂移超過*相關規范要求,需要進行校準。
(8)每天通過空氣質量聯網監測管理平臺完成對前一日各監測點位原始小時值的審核,并向省、市監測中心(站)提交小時值審核結果和根據小時值生成的各點位日均值。數據審核報送工作應于每日下午14時前完成,當天因網絡故障等原因未能完成數據審核報送的,可順延一日審核報送,多順延二日(如6日產生的數據,應于7日14時前完成審核,遲在9日14時前完成審核)。屆時仍未完成數據審核與報送的城市,將不能通過城市端軟件報送3日以前的審核數據。對于未能按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的數據,須于數據產生一周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書面審核結果及未能按時完成審核的原因。針對月底未按時審核上報的監測數據,必須于下月3日前將所有審核結果根據運維點位性質分別報送至省站。